卢某某涉嫌盗窃一案,卢某某曾经于2013年7月11日因同样犯盗窃罪被判处刑事责任,2015年7月16日用撬车手段盗得财物价值5000元,7月21日晚因以同样手段盗窃未遂被抓。法律规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,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属于累犯,根据我国《刑法》第65条规定对累犯应当从重处罚,即采取必须从重处罚的原则。由于卢某某属于在5年内又犯罪,对于卢某某是否属于累犯存有争议,本网首席李永添律师提出:累犯只适用于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,而卢某某的前罪只判处拘役,因此根据罪行法定的原则,卢某某不构成累犯,同时律师还提出了犯罪情节轻微、犯罪未遂、如实供述以及未造成财物损失的量刑情节,得到了法院的一致认可,最终法院轻判卢某某十个月的有期徒刑。广州刑事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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