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入收藏|设为首页

手机:13802789200

QQ:2217029066

在线咨询

广州刑事律师网
  • 律师姓名:李永添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14401201310017880
  • 业务手机:13802789200
  • 业务QQ:2217029066
  • 电子邮箱:2217029066@qq.com
  • 执业律所:北京市盈科(广州)律师事务所
  • 地址: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9楼

卢某某犯盗窃罪一案获得轻判十个月

来源:广州刑事律师网  作者:李永添律师  时间:2015-10-30

    卢某某涉嫌盗窃一案,卢某某曾经于2013年7月11日因同样犯盗窃罪被判处刑事责任,2015年7月16日用撬车手段盗得财物价值5000元,7月21日晚因以同样手段盗窃未遂被抓。法律规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,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属于累犯,根据我国《刑法》第65条规定对累犯应当从重处罚,即采取必须从重处罚的原则。由于卢某某属于在5年内又犯罪,对于卢某某是否属于累犯存有争议,本网首席李永添律师提出:累犯只适用于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,而卢某某的前罪只判处拘役,因此根据罪行法定的原则,卢某某不构成累犯,同时律师还提出了犯罪情节轻微、犯罪未遂、如实供述以及未造成财物损失的量刑情节,得到了法院的一致认可,最终法院轻判卢某某十个月的有期徒刑。广州刑事律师




 

广州刑事律师   广州刑事辩护律师   广州刑事专业律师

分享到:

免责声明: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,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。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,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,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,保证您的权利。

广州刑事律师网

QQ在线

在线咨询

13802789200

添加微信

扫描添加微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