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入收藏|设为首页

手机:13802789200

QQ:2217029066

在线咨询

广州刑事律师网
  • 律师姓名:李永添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14401201310017880
  • 业务手机:13802789200
  • 业务QQ:2217029066
  • 电子邮箱:2217029066@qq.com
  • 执业律所:北京市盈科(广州)律师事务所
  • 地址: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9楼

取保候审的保证人需要满足什么样的条件呢?

来源:互联网  作者:未知  时间:2016-03-01

  导读:取保候审,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。在我国,指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、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,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。由公安机关执行。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,可以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提供保证金。那么取保候审的保证人需要满足什么样的条件呢?下文为您详细介绍。

  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,取保候审的保证人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:

  1、保证人必须与本案无牵连,与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所涉嫌的犯罪没有任何利害关系

  保证人不能是本案的同案犯,也不能是本案的证人。否则,因为如果其本人也是司法机关调查的对象,就难以保证他认真履行保证义务。

  2、保证人应当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

  具体来讲,保证人必须达到一定年龄具有民事行为能力,对被保证人有一定的影响力,其身体状况使其有能力对被保证人的行为进行监督等等。是否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综合判断,绝不能仅凭保证人本人的说法确定他是否有履行保证义务的能力。

  3、保证人应当享有政治权利,其人身自由没有受到限制

  公民被剥夺政治权利的,就不能充当取保候审的保证人。

  4、保证人应当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,在被保证人居所地有自己常住的居所,有稳定的经济收入

  上述四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,司法机关应当对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提出的保证人人选进行审查,对于不符合条件的,应当责令重新提出保证人或者采取提供保证金方式担保。

免责声明: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,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。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,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,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,保证您的权利。

广州刑事律师网

QQ在线

在线咨询

13802789200

添加微信

扫描添加微信